各软件企业:
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本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人员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办理事项的通知》(2005年12月14日 沪地税所二正〔2005〕19号)要求,为保障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开发人员能够顺利享受工资奖励部分减免个调税的优惠政策,请务必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开发情况备案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我协会,以利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核批准。逾期不报,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